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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2018-06-0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姚晓芹 樊高峰)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心,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襄城县市政广场、森林生态恢复基地、田间地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理念。

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樊高峰带领干警在襄城县市政广场摆放典型案例宣传版面,积极向过往群众和附近商户发放了环境资源审判宣传页、《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们关心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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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襄城县法院在襄城县清华园学校巡回审理了一起滥发林木罪案件。今天,法官带领3名被告人在襄城县法院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开展“复植补种”活动。该院在对卢某、李某、陈某3名被告人实施刑事制裁的同时,责令其签订复植补种协议,对破坏的森林资源予以修复。3名被告人在基地复植补种区域补种后,又成为绿色生态传播者,在森林生态恢复基地和干警一起向附近游客发放宣传彩页,倡导绿色、文明出游,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范湖乡纸房村和营陈村负责禁烧工作的干警,也向当地村民发放环境资源宣传彩页,积极倡导村民禁止焚烧秸秆,秸秆循环再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10余人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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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襄城县人民法院 环境日 责编:张佳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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