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海垚 姚晓芹)为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老赖”,12月25日上午9点30分,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前往襄城县中心路东段龙城盛世名门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某腾房一案。执行局长陈京伟进行远程指挥,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坚负责现场指挥此次强制执行任务。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引起,被执行人刘某因在银行贷款不还,被银行起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后又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该院依法对其强制执行。2017年11月29日,该院发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刘某在2017年12月13日前,将房屋腾空,但被执行人迟迟拒不腾交所占房屋,据此,该院依法启动强制腾房程序。考虑到被执行房屋地处繁华路段,为避免引起群众围观以及财产损失,该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方案,邀请了申请人代表、社区民警、社区负责人等现场监督执法全程,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应邀对案件予以监督、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并由公证机关的公证人员对现场财物进行公证,
此外,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此次行动中还启用了刚建成的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该系统集被执行人、查控、执行信息共享、执行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处理决策、执行协调指挥及上级督办事项办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单兵无线视频设备,实现视频、音频的实时传输、对话、录音、录像,将执行现场情况4G网络信号传送到执行指挥中心,并在大屏幕上显示,以便执行指挥人员进行远程实施指挥。
此次任务于上午11点30分结束,历时2小时,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执行方案分工协作、文明公正执法,最终顺利完成了执行方案预定的执行目标,房屋腾空完毕,该院执行人员对腾空房屋贴上封条,下一步,将依法启动网络拍卖程序,对该房屋进行依法拍卖。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2016年2月被执行人夏某因需资金做
2016年的一天,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李某推开刚装修好的婚房房门,发现装修不久的房屋家中多处墙
2017年12月1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冒着严寒来到鄢陵县彭店镇戴岗村被执行人厂中进行了异地司法拍卖交接,旨在顺利完成司法拍卖交接环节,将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2017年12月18日,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聚贤乡青冈村的农民工陈某某怀着惊喜的心情跨越千里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在立案执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领取到了自己索要两年未果的工钱31585元。
近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决战月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实时动态情况,以问题整改、政策宣传、增收计划落实,人居环境整改等工作为重点,全力以赴开展“脱贫攻坚决战月”工作。
12月16日下午,襄城县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首山治理工程节余资金规划设计方案。
12月11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通过网上挂牌方式成功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95.13亩,累计成交价款11311万元。
2017年12月13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晓华出庭公诉,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秦学海主审案件并当庭宣判。
2017年12月13日上午9点半,原告刘老太诉被告杨甲、杨乙、杨丙、杨丁、杨戊赡养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12月份以来,襄城县法院团委组织共青团员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当好“宣传员、服务员、联络员、回访员”,“团日主题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手拉手工艺品培训项目是襄城县湛北乡七里店村利用黄洋铜业生产废料,采取“包教、包会、包料、包销售、包盈利”的措施,对该乡贫困群众进行编织技术培训的产业扶贫项目。
12月9日下午,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汉涛在县国土局局长王雪瑜、紫云镇党委书记王荣德陪同下,对紫云镇河道治理保护工作进行巡查。
近日,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12月6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打击非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旨在将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
12月2日,襄城县法院组织全院共青团员到帮扶的范湖乡秦寺村开展“团日主题活动”,以别样形式助推全县脱贫攻坚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