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彭洋 姚晓芹)新年伊始,1月4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召开了2018年度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对2018年度家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全体家事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冀院长首先对该院2017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结合“12·7新乡会议”精神对新年度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成果转化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其次,全体家事法官就家事审判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各抒己见,并围绕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统一婚约财产类案件的司法尺度、涉家庭暴力纠纷中适用自由新证及进一步落实家事审判“六大规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最后,冀院长要求全体家事法官要立足家事审判实际,敢于打破常规,在家事审判“六大规则”的指引下,坚持“四新”即:树立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总结新成果,争取在改革试点期限届满前交上圆满的“答卷”。
元月3日傍晚,2018年的第一场雪如约而至,纷飞的大雪将襄城县法院笼罩在银装素裹之中。
2017年12月18日,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聚贤乡青冈村的农民工陈某某怀着惊喜的心情跨越千里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在立案执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领取到了自己索要两年未果的工钱31585元。
11月21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姜晓萍、许昌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丁建国等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莅临襄城县法院视察道交一体化工作。
11月16日上午,襄城县麦岭镇沟赵村的赵某芳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手中接过29.4万元执行款时,开心和激动无以言表,一句句朴实的“谢谢”是对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好评价和鼓励。
9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奔赴鄢陵,扣押了一辆涉案凯宴汽车,有力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是出门要账,一言不和起纠纷,冲动之下毁坏财物,落得赔钱还得受到刑罚的下场。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打砸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张某、王某鑫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曾经因抢劫被判过刑,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带着朋友乘着夜色盗窃通信电缆发财,结果可想而知。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通信电缆案,认定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6月5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干警在襄城县泰安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作为“6•5世界环境日”献礼。
5月25日,一位身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者主动到银行网点缴纳了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共计3000元。至此,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7个月后,得到被处罚人的履行,正是襄城县人民法院上的 “紧箍咒”发挥了威力。
近日,记者从襄城县法院了解到,自“春雷行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主动放弃春节假期,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地强力执行,每天都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人和事。
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襄城县法院利用春节前后执行黄金时节,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