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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嫂“贴身讨债”涉嫌非法拘禁获刑

2018-01-2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郭艳)1月22日,张某、梁某因对债务人采取了贴身跟随、同吃同住的不当讨债方式,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与一年零十一个月。

张某、梁某为姑嫂关系,俩人都已年逾五旬。2014年9月,她们的一个熟人妇女马某先后向二人借钱,并承诺给她们较高的利息。此后,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马某先后从张某处借款23万元,从梁某处借款31万元。马某将这些借款与其他借款都投入到一个朋友的建筑工程中。

在借款开始,马某尚能按时支付利息,可到后来因工程不能及时回款加之马某一直支付高息,她渐渐无力付息还钱。面对张某、梁某的多次催要,马某也只能一再向后推迟还款时间,最后干脆躲着不见她们。

面对马某的欠款行为,张、梁二人不是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权,而是商量着采用逼迫的方式讨债。2015年11月下旬,经多方打听,姑嫂二人终于找到马某,她们告知马某将和她同吃同住,直至马某还款。马某害怕张、梁二人行为影响家人生活,便将张、梁二人带到朋友的一个闲置房屋。此后,三人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张、梁二人持续看管马某并催其还钱,直至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梁某为索要债务,长时间跟随被害人,与被害人同吃同住的行为在客观上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故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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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姑嫂 贴身讨债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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