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芦萍 陈荣娜)带着几个月前才购买的心爱玉镯,却在出电梯时被小区加高门槛绊倒,价值不菲的玉镯也被摔碎。吴女士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后状告小区物业公司索赔损失。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结这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担责50%,赔偿吴女士误工费、玉镯损失费共计8000元。
2017年7月,吴女士在许昌某珠宝店通过微信转账形式购买13000元的翡翠手镯一只,一个月后,吴女士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将该小区电梯口台阶加高越4公分,但未设立警示标志。10月2日,吴女士乘电梯外出,在负一楼出电梯时碰到电梯出口处加高台阶摔倒,人被摔伤,佩戴的价值13000元的玉镯损坏。摔伤后,吴女士请假在家休养10多天。因未与小区物业公司达成赔偿意见,吴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8220元.。
在案件审理中,吴女士向法庭出示了小区监控录像、她购买玉镯的微信转账凭证及发票、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而被告物业公司辩称,监控视频仅能证明原告摔倒事实,无法证明原告手镯因摔倒而损坏事实,且地砖加高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必然导致原告摔倒,不存在因果关系。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者,对电梯口处的台阶加高负有警示和提醒义务,但却未能履行该义务,存在一定的过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时未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伤及财产损失,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事发时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原因比例,法院酌定此次事故被告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经认定,吴女士误工费3000元,价值手镯损失13000元,共计16000元,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8000元。
3月6日,为迎接“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襄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20余名女党员到首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现在农村的水泥路修得四通八达,许多农民在农闲时候打场晒粮,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因为打场晒粮造成的侵权案件。
王某与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筹协议书,双方协议房屋购买采取缴纳首付款10万余元,尾款用公积金按揭支付方式进行。
2018年2月,许昌辖区原产地证书呈爆发性增长。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62份,签证金额5234.24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62.00%和54.63%。
为迎接“三八”国际妇女节,充分展示女警队伍健康、积极、向上的巾帼风采,活跃警营生活,3月6日上午,魏都公安分局认真组织女民警、女辅警参加市局举办的庆 “三八”趣味运动会。
3月5日是本市中小学开学第一天,下午四时,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魏都分局王鸿成局长带队对辖区内市政府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突击检查,从而拉开全区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帷幕。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管理,保障餐饮消费安全,近日,禹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长途客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修理过程中乘客结伴外出就餐,乘客王某在返回时被一辆疾驰的摩托车撞倒致使当场死亡,其父母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客运公司支付赔偿款257600元。
3月6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执行省法院安排部署,许昌两级法院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双节会战”执行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省法院的安排部署,许昌两级法院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双节会战”执行专项活动。
在3月2日召开的许昌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优异的成绩荣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2017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3月5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市政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3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学雷锋日,下午3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干警走进福利院,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就审理了一起因谣言而起诉离婚的案件。
为进一步维护餐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禹州市食药监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打响禹州市餐饮服务单位“厕所革命”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