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 崔佳)8月9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0年信访老案。该案通过多名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启动拒执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开庭前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18万元涉案款,使该涉执信访案圆满化解执结。
原告万某某与宁某某育有三子,长子宁大某婚后与万某某分居生活,宁大某家有三口人, 1992年7月万某某、宁大某所在村组按城镇规划在襄城县某路南段东侧按本组人口分地盖临街门面房,当时原、被告两家共七口人,经原告家庭讨论商讨同意被告于1992年10月开始筹建,建房期间原告分两次给被告现金15000元,被告又贷款10000元。于1993年3月盖起两间四层门面房,并开始出租。1995年3月2日被告办理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为此,原、被告产生纠纷。1995年8月8日,原告以房屋纠纷为由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宁大某立即归还原、被告诉争位于东大路二间四层楼房。至此,原、被告诉争的房屋自1995年8月8日起诉,历经各级人民法院审理, 2006年7月18日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民事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座落于襄城县城关镇东大路东侧的两间四层门面房为原、被告七人共有,如何占有使用由七人共同商议确定。在此期间原告万某某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要求自己得到合法权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家庭、财产等原因,双方矛盾非常深。执行调解过程中,因双方矛盾大、积怨深,除了争吵,当事双方基本无法正常交流。除了判决主文,当事方还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更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多次到政府、信访局及法院等部门反映。就案件的特殊性,该院领导多次与当事双方以面对面沟通交流方式,通过话家常、说情理、讲法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急躁情绪,认真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利益均衡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最终襄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启动拒执程序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判刑解决不了当事人的根本问题,更不能案结事了,于是该案件现承办法官海垚,排除一切困难,想尽各种办法,找到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等尽可能对该案化解有利的人,不遗余力地做了大量工作,终于使信访人拿到了执行余款,一起长达20多年的涉执信访老案就这样被襄城县人民法院多个部门合力真情化解了。案件开庭前宁大某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一次性履行完毕18万元涉案款,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万某某的谅解,开庭后宁大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酌定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宁大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案中的万某某与宁大某之间系母子关系,一脉相承,俗话说“家和万事兴” ,亲人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以和为贵,互相谦让。作为人子,本应该肩负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责任,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告人宁大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所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前,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愿望增大,涉执案件数量增多,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定会穷尽一切法律手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秦学海说到。
日前,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襄城县某村一处麻将室里将正在麻将桌上酣战的李某抓获。由于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襄城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周密实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当地社会治安形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维护全县治安大局稳定。
襄城县人民法院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力促全院队伍思想再提升,信念更坚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许昌市纪委“五大工程”,即“刻印”工程、“固本”工程、“护林”工程、“连心”工程和“先锋”工程落地生根,襄城县法院驻村纪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襄城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6511”工程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把监督的“探头”安在群众家门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天。襄城县法院从2008年8月1日起,要求党员干警在个人“政治生日”当天做到“十个一”。
7月31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李蓬鹤、姚蔚云、任晓娜受院党组委托,一起到襄城县武警中队和消防支队,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并感谢他们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与赛罕区分局巧报派出所联合办理了一起因拖欠12名务工者劳务报酬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并连夜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押回襄城县看守所。
7月27日上午,一位老太太带着气愤的神情,到王洛法庭申请执行,葛法官看到后立即安抚老太太的情绪,问清缘由后,便打开了话匣子。
7月26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走上街头,到襄城县迎宾路、文化广场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摘要
2018年7月24日晚上,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脱贫攻坚的工作日志上记录下了精神食粮惠民,戏曲助力脱贫的一笔。不仅为贫困群众送去了政策宣传,同时让帮扶干部和贫困群众站成一线,共同增添信心、昂扬斗志,激励着他们手拉手在脱贫之路上大步前行。
7月20日上午,气温攀升,空气中弥漫着热浪,却挡不住四位老人急匆匆的脚步,原来她们要给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感谢信和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