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黄箫亮 崔佳)2018年8月1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首次联合许昌保险行业协会在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案件款达4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2018年6月13日上午九点20分,在河南省襄城县襄城公路汾陈乡乔庄西头,崔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库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库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崔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库某无责任。
据了解,死者库某40多岁,至今未婚。库某姊妹三个,哥哥于2011年意外去世,嫂子改嫁,留下一个未成年侄子一直由库某抚养,库某姐姐早已出嫁。还有一个将近80岁的老母亲也由其赡养。库某去世后,家里的条件一下子变得格外紧巴。车主崔某家住农村,其经济条件也很一般,现在车主崔某还在拘留期间,如果不能取得库某家属方的民事谅解,很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双方在事后也多次协商,库某家属提出要车主方赔偿14万左右才会不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对于条件一般的崔某家属实在是无法支付如此之多的巨额赔款,遂表示拒绝。
襄城县道交一体化中心于2018年7月31日受理了该起案件。该中心调解员通过对案件的了解,意识到双方的矛盾在于对法律法规都不太了解,才会导致过高的要求,造成双方协商不成。为了让双方明白过高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该中心调解员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的理赔试算功能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了,任何赔偿项目都是有“标准”的,都是有法律法规的,并且拿出了以前调解成功的同种类型的案件,让当事人自行查阅,以“类案同判”的办案方式,让当事人明白了过高的无理要求只会加大双方的矛盾,不利于调解。同时该中心联合保险行业协会专职调解员就保险赔偿的部分,也进行了调解。经过法院、保险行业协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由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前在豫K号小轿车在该公司投保的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责任范围内按责赔偿申请人库某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等费用合计380000元。二、由申请人崔某赔偿死者库某补偿款70000元,库某家属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并出具谅解书。三、库某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就本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再无纠葛。该协议经襄城县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至此,此案圆满结束,双方家属握手言和,积压在双方心头已久的矛盾慢慢的消散开来。看到双方家属此情此景,各方调解员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襄城县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是集法院、保险行业、交警队、司法局等各方力量为一体的中心,很大程度的方便了群众,并把为人民服务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自2017年7月份运行以来,一直受到各方领导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8月9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0年信访老案。该案通过多名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启动拒执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开庭前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18万元涉案款,使该涉执信访案圆满化解执结。
日前,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襄城县某村一处麻将室里将正在麻将桌上酣战的李某抓获。由于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襄城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院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周密实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当地社会治安形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维护全县治安大局稳定。
襄城县人民法院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力促全院队伍思想再提升,信念更坚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许昌市纪委“五大工程”,即“刻印”工程、“固本”工程、“护林”工程、“连心”工程和“先锋”工程落地生根,襄城县法院驻村纪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襄城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6511”工程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把监督的“探头”安在群众家门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天。襄城县法院从2008年8月1日起,要求党员干警在个人“政治生日”当天做到“十个一”。
7月31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干警李蓬鹤、姚蔚云、任晓娜受院党组委托,一起到襄城县武警中队和消防支队,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并感谢他们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与赛罕区分局巧报派出所联合办理了一起因拖欠12名务工者劳务报酬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并连夜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押回襄城县看守所。
7月27日上午,一位老太太带着气愤的神情,到王洛法庭申请执行,葛法官看到后立即安抚老太太的情绪,问清缘由后,便打开了话匣子。
7月26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走上街头,到襄城县迎宾路、文化广场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摘要
2018年7月24日晚上,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脱贫攻坚的工作日志上记录下了精神食粮惠民,戏曲助力脱贫的一笔。不仅为贫困群众送去了政策宣传,同时让帮扶干部和贫困群众站成一线,共同增添信心、昂扬斗志,激励着他们手拉手在脱贫之路上大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