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能否有效推动的关键在于资金,为妥善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1号),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成为棚户区改造融资的主要突破口。
(一)什么是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怎样买?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棚户区改造服务相关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谁来买、向谁买
购买主体,即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或者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承接主体,即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2.买什么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1)棚户区改造相关征地、房屋征收拆迁服务;(2)棚户区居民的安置住房筹集,包括新建安置房安置、货币化安置(含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安置或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安置);(3)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信、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4)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需纳入棚改规划同步报批并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即“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5)其他需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6)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范围。
3.怎样买
(1)购买方式。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公开择优选择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2)签订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3)购买服务资金来源。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市县财政公共预算安排或按照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等提取的资金。(4)承接主体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合同融资。
(二)棚改项目申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的条件是什么?
棚改项目申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的条件:1.纳入棚改计划。申报项目需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确认项目纳入河南省上报国家的棚户区改造计划。2.获得相关审批手续。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具体包括:(1)通过新建安置房安置的,需提供可研批复、环评批复、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2)通过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需提供项目可研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和环评批复。
(三)项目申报融资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1.业务上报阶段
一是融资主体基础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2)组织结构代码证(正+副);(3)税务登记证(正+副);(4)法人身份证;(5)机构信用代码证;(6)开户许可证;(7)征信查询授权书;(8)公司章程;(9)验资报告;(10)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如有);(11)近三年审计报告(如有)。
二是项目审批手续。(1)建设安置需提供:可研报告、可研批复、环评批复、规划批复、用地批复(如缺少个别正式批复,可先以预审意见上报);(2)购买存量房安置需提供:可研报告、可研批复(或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批复)、拆迁工程环评批复、购房安置管理办法、选择安置房源的购买协议版本及内容;(3)货币补偿安置需提供:可研报告、可研批复(或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批复)、拆迁工程环评批复、政府与居民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或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版本及内容;(4)指定棚改项目拆迁补偿方案。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料。(1)纳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指导性目录;(2)政府制定的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3)棚改项目纳入省住建厅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相关文件;(4)财政部门出具地方政府债务数据的相关说明;(5)政府关于土地招拍挂资金管理、返还和使用的相关文件(如有);(6)政府出具的确定采购方式、采购主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文件或会议纪要;(7)融资主体为平台公司名单内企业的,需公开发布公告,承诺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8)《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确定版本及内容。
2.签约放款阶段
(1)四项审批手续正式批复(可研批复、环评批复、规划批复、用地批复);(2)已取得的项目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正式签署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4)安置房源的购买协议(如融资用于购买安置房);(5)政府与居民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或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如融资用于货币补偿安置)。
(四)贷款审批通过后资金如何拨付?
1.涉及项目拆迁补偿部分的资金,直接代发至拆迁居民。
2.涉及项目安置部分的资金,(1)建设安置住房的,贷款资金依据借款人提供的工程费用等凭证直接受托支付至开发商或者供应商;(2)货币化安置的,贷款资金依据借款人提供的政府和居民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等凭证直接受托支付至居民账户。
3月24日至28日,按照《许昌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机制〉的通知》(许百城提质办〔2017〕1号)文件要求
3月30日上午,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文科,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王长胜,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徐华等同志,深入到小西湖棚户区二期房屋征收片区,实地了解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解决群众需求以及房屋征收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3月19日上午,长葛市建设路街道来到汝州市煤山街道学习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
3月3日上午,汝宁街道机关会议室里,座无虚席、掌声不断。汝宁街道小西湖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表彰会正在这里隆重举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西关社区和7名优秀工作者、2位优秀居委会干部、7位优秀社区干部、 7名优秀群众代表披红带花,并给予了表彰。
棚改推进过程中,党员干部挨家挨户上门征求群众意见,在确保决策科学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体现百姓意愿,大大减少棚改项目推进阻力。
今年以来,商丘市平安街道注重将党建与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服务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努力打造党建项目品牌。
2月21日,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在南关棚改指挥部召开了南关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征迁工作动员会。
范庄大棚改项目作为新城办事处2017年着手实施的第一个重点项目,也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早在动员大会召开前,办事处已对范庄房屋征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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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长葛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正式打响,2017年—2019年,长葛市要利用3年时间,完成3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28亿元,计划征收16887户,货币安置48244套,其中,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9个项目,总投资58.4亿元,计划征收4188户,货币安置11796套。
12月23日,许昌市棚户区改造现场会在襄城县举行,市领导、各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及相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了活动。为确保会议的顺利举行,襄城县食药监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监管,全力保障与会人员的饮食安全。
14日上午,汝州市洗耳河办事处举行南关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回迁交房仪式,共同迎接232户群众回迁入住。
12月12日,汝州市钟楼街道闫庄社区一期棚户区征迁改造启动仪式举行,标志着闫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由此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汝州市委副书记张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新法、市政协副主席张耀峰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现场将1000余万元拆迁安置补偿款发放到12户拆迁群众代表手中。
11月7日上午,汝州市庙下镇人民政府与该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汝州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签订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汝州市庙下镇商贸物流园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迈出了决定性步伐。
根据工作安排,省厅保障性安居工程调研组于11月3日至4日莅临汝州开展调研工作。汝州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及汝州市政府办、住建局、新城办等单位相关领导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