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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亮剑:严惩“教科书式”失信人

2018-06-0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杨亚菲 王明欣)执行难,很多时候是被执行人失信,既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也不按照规定申报财产,长和法官玩“躲猫猫”;有时候则是被执行人施展出种种手段,为执行工作故意设置障碍,让被执行财产难变现。于某和胡某夫妇就是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及他们的两起案件中,其种种“耍赖”行为堪称“教科书式”。

坐拥房产和股金欠款一分都不还

于某、胡某夫妻与禹州市的孙先生两家关系原来很好,于某在禹州信用社工作,其妻胡某平时做点生意,2014年至2015年间,于某夫妻声称因做生意急用,向孙某借款,孙某二话没说就将钱转到他们的账户上,期间,于某夫妻二人向孙某陆续借款共计108万元,而借款到期后,二人拒不还款。2015年,孙某将于某、胡某告上禹州市人民法院,2015年7月14日,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某、胡某夫妻同意分四次于2016年7月14日前将钱还清。

法院调解后,二人依然未向孙某偿还借款。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按照异地交叉管辖原则,孙某的案件交由长葛市人民法院受理。接到案件后,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房产、股票等。经查,于某、胡某夫妻二人名下有两套位于许昌的房产以及30万元禹州信用社的股金。

但因前期找不到被执行人,房产拍卖无法进行。2017年12月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让其选择信任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然后对其名下许昌市前进路某小区房产进行拍卖。

房屋拍卖拒腾房搬进老母要死扛

评估报告出来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于某,但于某一会儿称其在郑州,一会儿称其在平顶山,反正就是拖着不露面。经调查,被执行人位于许昌市前进路某小区的房产经常有人住,执行法官就将公告贴到了他们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前。该房子第一次拍卖流拍了后,按照法律规定,第二次拍卖可适当将价格降低,最终,许昌的孙女士以960560元的价格拍下该房子。

本以为评估、拍卖、流拍、降价、成功拍卖……一系列程序终于进行完,只要将房子交给买方,买方购买房子的960560元钱就能马上转给申请人孙某。没想到,于某、胡某为了装赖想了很多“招”,竟赖着不走了。

承办法官多次到执行人家中对老人进行劝解

“我们2017年就对两位被执行人下达口头通知并张贴腾房通知,责令他们搬离许昌市前进路某小区,但他们二人根本没有要搬走的想法。鉴于二人行为性质恶劣,我们决定择日对房子进行强制腾空,让买房人早日住新房。”承办法官说。

但还没等执行干警强制腾房,于某、胡某夫妻二人竟主动搬出来了,但他们却将85岁的老母亲留在了房子内。为顺利地将房产交付买房者,将钱转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老太太所在的房屋,但每次只有老太太一个人在家。

法官想方设法促执行老人卯足干劲闹法院

没办法将老人劝走,又没办法强制腾房,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遇到了难题。为保障买房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向该小区物业出具证明,要求物业对于某、胡某名下房产断水断电。

“强制断水断电是我们采取的正常手段,但被执行人并不买账,仍然坚持让母亲住在被拍卖的房子中。”让承办法官更意外的是,5月22日下午,85岁的老人竟从许昌来到了长葛市人民法院。

“老人这么大岁数是没办法自己从许昌过来的,据猜测是于某、胡某故意将老人送来的,老人在法院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承办法官说。“我就在法院不走了,出啥事儿恁负责!我就是死刑犯也得让我喝口水,恁凭啥把俺家水表停了,不行了我发到网上,让恁吃不消……”老人在法院里不停地闹,要求承办法官将水表归还,让她能够正常在已被拍卖的房子内生活。

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劝说,老人却一点儿都听不进去,承办法官只好打电话叫来了老人的儿媳胡某,胡某当时谎称在禹州市,但只用20分钟就到达了长葛市人民法院。“我也没法劝,恁先把家里水表安上,让她回家,俺再慢慢做她的工作,欠人家钱本来都可作难,恁对老人不能这样……”老人的儿媳胡某看似处处为老人着想,似乎让人快要忘记是她和丈夫将老人独自留在家中,并故意拉着老人到法院“闹事”。

承办法官将老人送出法院,希望老人的儿媳胡某能够将老人带走,但老人却“缠”上了承办法官,从法院西门跟到法院南门仍不放弃,还直说在法院“得病了”、“头晕”。事实上,法院法警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并未与老人有过身体接触,更不存在导致老人生病的行为。最终,老人被儿媳胡某带走。

夫妻耍赖花招多另案同样执行难

据了解,于某、胡某因借贷纠纷,尚有另外一起执行案件也在长葛市人民法院,涉案标的650万元。经查,于某夫妻自2013年起分数笔向刘某借款950万,借款到期后二人拒不还款。刘某遂对其中的650万进行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二人依然拒绝向刘某偿还借款。因刘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诉讼保全,查封了于某夫妻名下位于许昌的两套房产和30万元股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于某夫妻名下的30万元股金已转让给申请人刘某。但被执行人依然不打算还剩余的钱,承办法官随即准备对位于许昌市学院路的一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经调查了解,发现该房屋一直处于无人居住状态,但执行法官联系于某时对方却声称:“既不会还钱,房子法院也拍卖不成。”执行法官遂决定将公告贴到了他们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前。当来到该处房屋,却发现里面也住了一位老太太,老人声称于某欠她钱不还,所以把房子给她了,她现在是房子的主人,并提供了所谓的相关证明材料。

面对此种情形,执行法官只好暂停拍卖程序,准备详细调查核实后,再行对该处房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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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到许昌前进路某小区张贴评估报告

决战决胜执行难拒不执行将判刑

这两起案件属于典型的执行难案件。目前,于某夫妇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长葛市人民法院研究,认为于某夫妻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将其母亲送至法院妨碍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民事诉讼行为,已决定对其二人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

“现在我们正在全力查找于某夫妇的下落,准备对他们实施司法拘留。同时,我们还将研究于某夫妻二人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构成拒执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动员申请人提起拒执罪自诉。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把查封的财产变现到位。任何故意设置障碍妨碍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长葛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彩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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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法律亮剑 失信人 责编:张佳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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