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芦萍 李亚兵)“虽说一直在外打工,但想起这事也觉得挺愧疚的,现在达成和解协议了,俺种完秋马上就去打工,争取早点将钱还完。”6月7日,一直在外打工的禄某夫妇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与申请人肖某签订和解协议后,一再表态。
原来,禄某夫妇的儿子小勇(化名)与肖某儿子小明(化名)是小学同学,两家又住前后村。2016年6月的一天,小勇与小明在学校打闹时,失手将小明推下楼梯,造成小明骨折,后经鉴定,小明构成八级伤残。同年12月,此案经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小勇及其父母禄某夫妇赔偿小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4873元。二人就读的某乡小学赔偿小明17141元。
2017年2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法官的释法下,某乡小学很快履行执行义务,但禄某夫妇却一走了之,一直在外打工,为逃避执行,2018年春节都没敢回家过年。
近期,魏都区法院利用“三夏”农忙时期大批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返乡抢收的有利时机,开展“‘三夏’集中执行活动”,将返乡农民作为重点查找人,执行法官们兵分几路,分别前往市郊乡镇、田间地头,找寻被执行人。禄某夫妇就是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被找到的多名返乡被执行人中的一例。
禄某夫妇被带到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很快与申请人肖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1万元执行款,下余3万多元约定于2019年6月底前分三次还完。协议达成后,肖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而禄某夫妇也得以当天返回家中继续农忙。
截止目前,在魏都区法院此次开展的“‘三夏’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共进行突击执行行动5次,搜寻到返乡被执行人13人。考虑到三夏农忙这一特殊时期,执行法官分头对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不耽误夏收秋种。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已达成执行和解9件,实际执行到位30余万元,达成和解的10名被执行人当日全部返家继续参加农忙。
被执行人郑某本为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2015年,郑某以记账方式陆续从某烟酒商行拿走共计70多万元的烟酒。面对烟酒商行经营人李某的多次催要,郑某和李某签订协议,同意以所开发的一套面积104平方的住房抵债。但后来郑某又将此房卖给他人。
6月4日,魏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首起由监察委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60余名许昌市区两级纪委、监察委干部进行了现场庭审观摩。
5月30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孝老爱亲道德讲堂活动,邀请“首届全国文明家庭”获得者、许昌市文化街小学校医刘英担任主讲。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业务能力,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5月25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爱岗敬业,创先争优”道德讲堂活动。
5月1日一大早,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珂在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邵淑静的陪同下带着慰问品来到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向兢兢业业昼夜奋战的执行干警们带去了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的嘱托。
4月30日,在许昌市卷烟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被拒之门外,为了不激发矛盾,他们秉持文明执行原则,耐心向拒不配合的门卫老刘释法。
4月24日下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书记员大比武竞赛”。竞赛现场敲击键盘的声音此起彼伏,场面十分激烈。
摘要
4月19日,受其他工友们的委托,袁某作为代表再次向该案执行干警送上锦旗,“执行高效 为民解忧”,简短的话语包含着他们朴实的感情和真诚的谢意。
4月12日,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服务区,中国银行许昌分行诉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几分钟内被审核通过,这是该院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实现的首例现场网上立案,标志着该院向信息化法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今年3月,河南省高院积极应用“互联网+诉讼”模式,联合中国银行搭建了河南法院网上立案便民交费系统,通过利用移动支付和互联网支付技术为诉讼参与人缴纳诉讼费等,提供了快捷简便的网上支付渠道,大大简化了诉讼费的缴纳流程。
为切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近日,该院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出台了老干部管理服务制度。
3月29日上午,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3月29日上午,由魏都区综治办牵头在帝豪广场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参加。
为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优化金融环境,3月23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春秋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