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王高产 崔佳)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推动广大党员争当模范先锋、争做合格党员,在“七一”前夕,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迎七一”系列主题活动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迎七一”系列主题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讲党课
6月29日上午,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献波分别到双庙乡寺白村和染坊杨村开展“党日扶贫攻坚”活动,带领村两委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上党课,与贫困村共建共促;6月30日上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宇到双庙乡门楼李村,带领该村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主持召开党员大会;6月29日下午,党组书记、院长秦学海为该院全体干警上了一堂《讲政治 守规矩 做合格党员》的党课,最后强调:“第一,要跨越认识上的瓶颈,要知晓政治规矩;第二,要培养信仰信念,认同政治规矩;第三,要养成遵守政治规矩的良好行为和习惯;第四,履行责任担当,落实政治规矩。”
观看廉政电影《畸变》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6月29日下午,组织全体干警在本院一号审判庭观看廉政电影《畸变》,接受警示教育。结束后,同志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党规党纪时刻记在心上,用司法公正诠释清正廉洁,用司法为民展现不忘初心。
环境整治志愿服务
组织天平志愿者服务队到姚花园路、库庄镇林庄村开展清洁家园、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他们清理生活垃圾,用铲子清除墙体的小广告,清扫地面。行动虽小,却反映了志愿者们从点滴做起的志愿服务精神。同时,把这种正能量传递到社区居民身边,让更多人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创建整洁优美的社区、道路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组织党建观摩
6月25日下午,姜庄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到我院开展“上好廉政课,走好人生路”主题实践活动,姜庄乡的党员干部实地观摩了我院的廉政文化长廊、廉史官、廉政教育基地,通过所听所看所忆,不忘初心跟党走,走好人生路。
参加演讲比赛
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襄城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不忘初心迎七一 我为党旗添光彩”演讲比赛,我院干警赵慢嫚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谱新篇”为题目的演讲,引入我院法官真心为民上门立案的事例,情真意切,获得了评委和观众们的阵阵掌声,最终荣获三等奖。
开展党建“四个一”活动
按照县委组织的要求,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党课教育、评议一次全体党员、把脉一次党性体验、推进一次共建共促活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各党支部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支部会等,切实提升党建工作。
6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
6月12日上午,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襄城县人民法院视察道交一体化和立案工作。
6月5日下午,鄢陵县法院审委会专委袁伟建带领立案庭庭长牛根旺、审管办主任张海明等一行四人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就案件上诉移转、审判流程管理、质效指标等方面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5月26日,襄城县法院积极参加襄城县委政法委在襄城县市政广场组织开展的“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和谐社会氛围。
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河南省襄城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公路治超、治限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自襄城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2017年7月10日正式运行至今,共收到案件347起,成功调解145起。平台运用543次,涉及当事人1368次。
5月7日,申请人孙某将一面写着“廉洁高效,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朱德恩手中,不停的表达着对执行法官倾心执法的感谢和对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的肯定。
5月4日上午10点,襄城县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失信联合惩戒暨集中曝光“老赖”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以来该院失信惩戒开展情况、发布失信名单并通报两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2018年4月20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许昌法院2018年书记员培训班。
2018年3月26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陈国华、满全到襄城县司法局征求各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对法院工作尤其是立案工作的意见。襄城县司法局副局长闫卫平及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河南申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共计20余人参加座谈。
3月16日上午,获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思杰带队一行8人,到襄城县法院参观考察文明创建和家事审判工作。
3月15日上午,省法院环资庭邹波庭长、高光副庭长等一行四人,莅临襄城县法院调研环资审判工作。
3月14日,年已古稀的当事人李某某专程来到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找到耿高峰法官,对执行法官耿高峰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老人说到激动之处不免泪眼婆娑。
3月15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整顿动员会,安排部署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全体干警不松懈、鼓足劲,坚决打赢作风整顿持久战。
3月13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因原告家住广东省汕头市,在襄城县屋居住场所,考虑到原告的情况后,麦岭法庭稍作变通,将案件款预退还给原告,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