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欠债玩失踪,不料在棋牌室打牌时被抓获,随后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名失信人作出罚款5000元、处15日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
原来,被执行人段某借申请执行人万某12万元迟迟不还,且长期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万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立案执行后,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段某在收到上述执行法律文书后未报告财产情况。执行干警用尽查控手段一无所获,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段某均表示会主动去法院履行,但是随后就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7月9日,申请执行人称,发现被执行人段某出现在一家棋牌室。随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某棋牌室顺利找到段某,传唤至法院后其依然谎称自己目前“身无分文”,经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合议庭合议依法对段某作出罚款5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天移送执行,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段某财产情况,拟追究段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此,警告那些通过隐瞒自己的收入、偷偷藏匿财产来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可耍小聪明,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老老实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到时候不仅要还钱,甚至还会“吃官司”,触犯法律红线。
法官寄语: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每个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或不如实报告财产,不仅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还会被司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我国《刑法》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7月10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十里铺蔬菜种植户陈某等人来到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握着该院执行干警耿高峰的手不停道谢,表达他们对该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7月11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督导组赵建民、李劲乐一行到襄城县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副县级干部闫隧凌,紫云镇镇长王华刚、副镇长董京奎及县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6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一辆奥迪轿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司法网络拍卖采用了“智能车辆评估”,标的物通过“智能车辆评估”一键确定起拍价格,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月12日上午,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同合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伟共同带队,率院刑庭庭长、执行局法官及执行局干警一行8人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就如何推动打击拒执罪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经验开展学习交流。
7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襄城县委政法委、襄城县人民法院、襄城县公安局、襄城县司法局、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员在襄城县人民法院五楼视频会议室共同参加了会议。
7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建指导处副处长晁瑞萍、监察局副处级干部王曦等一行5人,莅临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调研指导党建工作,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城关法庭庭长李欢等陪同。
6月30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当事人手捧书写“铁面无私 公正执法”的锦旗,专程向案件承办法官岳豪远表达谢意。虽说法官无须掌声,唯求公正,但这面姗姗而来的锦旗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法官的认可和敬意。
6月30日,河南省鄢陵县张桥乡陈楼村村民陈某、吴某手捧“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来到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给执行法官岳豪远,表达对襄城县法院执行局的感激之情。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推动广大党员争当模范先锋、争做合格党员,在“七一”前夕,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迎七一”系列主题活动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迎七一”系列主题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襄城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将时刻牢记党的教诲,忠诚、干净、担当、为民,以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情,对人民群众的负责态度,执著坚守心中的天平,用实际行动为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献上属于襄法人的贺礼。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耿庄村的亚锋家庭农场,看到道路两旁的日光温室大棚成片相连、错落有致,犹如一道亮丽的风景。阳光正好,路旁空地上摆满了正在晾晒的菌袋,刚冒头的小木耳煞是喜人。在亚锋家庭农场带动下,小小的木耳已长成耿庄村民脱贫致富的“摇钱树”。
6月14日,记者在襄城县山头店镇电工培训教室内看到,专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电工老师正在授课,听课的“学生”在认真听讲做笔记。
6月26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许昌市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抓获。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土地日”宣传活动,襄城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丽家园”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土地日”宣传活动。
6月22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带着法官到城关镇民主街膳养园养老院,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十里铺镇马园村村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宋某上门立案,协同法律援助律师孟庆华,在襄城县委统战部扶贫干部李艳粉和马园村支部书记罗殿成的陪同下,当场为宋某办理立案手续,经请示院领导对宋某缓交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