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 崔佳)8月1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动救助一退伍老兵申请人2.4万元,案结事了受好评。
家住襄城县十里铺乡东姚村村民姚某,现年63岁,曾是成都军区某油料仓库战士。2011年8月20日,村民李某驾驶一无牌三轮摩托车与姚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姚某九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经襄城县交警大队认定,原、被告负事故同等责任。襄城县法院2013年4月22日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姚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24961.09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姚某向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襄城县法院通过银行、车管等部门查询,查实被执行人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患腰椎病,有一级残疾证,享受农村低保,其妻多年前实施心脏搭桥术,家中无其他收入来源。申请执行人姚某因交通事故后下肢做手术,为治病债台高筑,妻子患肺癌去世,仅靠农村退伍军人补贴和自家农耕地收入维持生活。襄城县法院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决定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姚某。襄城县法院根据实际,依法救助8000元。该院及时向许昌市中院汇报,请求联动司法救助。
8月1日上午,许昌市中院赔偿办法官应建军来到襄城县法院,亲自为姚某办理联动救助手续,把救助款1.6万元打到其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本上,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7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当天,执结一起务工人员“讨薪案”,案件所涉15万元劳务工程款全部履行。
为防范化解存量贷款风险,严把新增贷款质量,逐步扭转和解决襄城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月14日上午,该行举办法律知识及信贷业务培训班,特别邀请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坚授课,该行行长王彦朋等共182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7月16日下午,河南省保监局产险处处长孔德立、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监事雷晓娟等莅临襄城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参观调研,许昌市保险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等陪同。
6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一辆奥迪轿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司法网络拍卖采用了“智能车辆评估”,标的物通过“智能车辆评估”一键确定起拍价格,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月12日上午,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同合与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伟共同带队,率院刑庭庭长、执行局法官及执行局干警一行8人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就如何推动打击拒执罪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经验开展学习交流。
7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襄城县委政法委、襄城县人民法院、襄城县公安局、襄城县司法局、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员在襄城县人民法院五楼视频会议室共同参加了会议。
6月2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
6月15日,襄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又灵活执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
6月6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孔令哲主审的一件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进行庭审观摩,并对该案庭审全过程进行了微博直播。
2018年4月20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许昌法院2018年书记员培训班。
4月11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陈忠生、清丰县人民法院(全省法院2017年度结案率第一)副院长谭惠民、家事审判庭庭长杨杰英、法官助理荣静等一行五人到襄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参观交流。
3月29日下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走进襄城县烟草分公司,为公司烟叶战线职工讲授了一堂切合职工工作生活实际的法制课。
3月14日,年已古稀的当事人李某某专程来到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找到耿高峰法官,对执行法官耿高峰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老人说到激动之处不免泪眼婆娑。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立劳动意识、主人翁意识、群众意识,3月10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学海带领该院干警来到姚花园路段,撸起袖子积极投入到路段的卫生清理工作中。